南宫NG28(中国)

新食品添加剂申报材料目录

2016-08-03

  1.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与分类
  定义:
 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、香、味,以及为防腐、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。营养强化剂、食品用香料、胶基糖果中基础物质、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。
  种类:
  现在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包括了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用加工助剂、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,涉及16大类食品、23个功能类别。
 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包括酸度调节剂、抗结剂、消泡剂、抗氧化剂、漂白剂、膨松剂、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、着色剂、护色剂、乳化剂、酶制剂、增味剂、面粉处理剂、被膜剂、水分保持剂、营养强化剂、防腐剂、稳定剂和凝固剂、甜味剂、增稠剂、食品用香料、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、其他。
  2.材料目录
  一、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卫生行政许可审批需报送以下材料:
 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资料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,逐页标明页码,使用明显的标志区分,并装订成册:
  (一)申请表;
  (二)通用名称、功能分类,用量和使用范围;
  (三)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;
  (四)质量规格要求、生产使用工艺和检验方法,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者相关情况说明;
  (五)安全性评估资料,包括生产原料或者来源、化学结构和物理特性、生产工艺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或者检验报告、质量规格检验报告;
  (六)标签或说明书样稿;
  (七)其他国家(地区)、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。
  以上申报资料原件1份,复印件4份,申报资料电子文件光盘1份以及样品1份。
  二、申请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需报送以下材料:
  (一)申请表;
  (二)通用名称、功能分类,用量和使用范围;
  (三)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和使用效果的资料或者文件;
  (四)质量规格要求、生产使用工艺和检验方法,食品中该添加剂的检验方法或者相关情况说明;
  (五)标签或说明书样稿;
  (六)其他国家(地区)、国际组织允许生产和使用等有助于安全性评估的资料。
  以上申报资料原件1份,复印件4份,申报资料电子文件光盘1份以及样品1份。
  三、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、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还需给予如下资料:
  (一)出口国(地区)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添加剂在本国(地区)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文件;
  (二)生产企业所在国(地区)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文件;
  (三)受委托申请人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;
  (四)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。